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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企业全球转让定价策略的遵循与国内转让定价规制的冲突和整合
跨国企业全球转让定价策略的遵循与国内转让定价规制的冲突和整合
2013-09-03
跨国企业全球转让定价策略的遵循与国内转让定价规制的冲突和整合
        一些跨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适用统一的转让定价策略,可能造成这些跨国企业转让定价策略与中国的转让定价规制直接冲突,从而面临被中国税务机关纳税调整的风险。

自国税总局2009年高密度的转让定价政策出台以来,上海对于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的问题在国际税务部成立了转让定价专门部门和团队,并于各区局设立的直线领导的转让定价小组,为全面铺开转让定价稽查工作部署了人员。2010年对于符合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准备的企业的抽查率达到了35%,甚至有些区局直接要求企业提交同期资料。而对于之前年度已经接受过转让定价调查并调整纳税的企业将被作为重点,因追溯期一般会在3年,因此若已被纳税调整过的企业,如不调整其转让定价的定价策略,则3年后再次被调整的可能性极大,类似案件也屡见不鲜。因此若企业已经是被税局关注的对象,且有被调整的历史,那么在目前严峻的转让定价规制和调查力度下,面临调整的风险依旧很高。

基于此背景,律师建议企业认真评估目前转让定价的定价策略是否符合中国现行转让定价规制,以便了解企业目前的税务风险情况,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再审视是否可以进行适当的定价策略调整,即符合企业在集团运作下的整理商业目标,即全球化的转让定价策略,同时又降低税务风险,只要将定价设定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那么税局就没有进行纳税调整的依据。反之,若沿用原受调整的定价策略,那么依照现有的纳税调整依据和方法,税局的调整力度会参照可比公司的利润平均线以上原则,同时伴有罚息,这对于企业来说将承担额外的税赋成本。所以律师建议企业不要简单为了遵循境外总部的全球转让定价策略而以牺牲国内企业为代价,完全可以通过恰当的整合方式在降低风险的同时满足企业全球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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