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4日,浦东新区周报孙晓玲记者就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采访我所卢国阳律师。 根据新修订的法规和条例实施,其中受到特别关注的是个税的税前扣除额从1600元/月提高至2000元/月,根据新标准,月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的纳税人将每月减轻税负40元至60元不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应纳税收入与之前基本相同,明确了个人所得的11种收入,同时规定,对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严锡忠律师作客东方网谈企业和个人纳税的法律问题
左券所合伙人卢国阳律师应邀出席财务学术沙龙并发表所得税主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