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从事服装个体经营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问:残疾人从事服装个体经营有何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之规定,对残疾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国进行了明确: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残疾人员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
问:公司兼营销售桶装饮用水,每月都会领用和报废一批周转饮水桶,并且出借部分饮水桶,收取一定的押金。饮水桶具有领用频繁、数量大、金额大的特点,请问公司如何就饮水桶相关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 答:公司销售桶装饮用水,出借饮水桶并收取一定的押金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关于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收到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押金,
购水赠饮水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问:饮用水公司推出了购买饮用水或者水票达到一定数量后,即赠送饮水机一台,该等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答:公司为推销饮用水,规定客户购买某一特定数量的饮用水,可免费获得饮水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免费赠送饮水机的成本费用,可以作为销售费用处理。但是,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和捐赠他人的,增值税方面要视同
问: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初,企业新购进一套无纺布生产线,试生产调试时,用了20万元的原料,并将生产出来的成本为25万元的产品(尚未完全达到质量标准,单价只有合格产品的一半左右)按市场价格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5万元,净支出为10万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收入已冲减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成本。 根据所得税相关税法的规定,试生产产品收入应计入应税所得
问:我厂为了保护用户的利益,完善售后服务,对用户承诺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该“三包”损失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答:贵厂销售的货物因质量、毁损等问题而发生退换,对于退货可按税法“销售退回”的规定处理;对于换发出商品给客户,按货物销售进行处理。 一、相关会计处理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企业已
问:某超市与南方海产品经销公司(简称南方公司)有长期商品供应合同,超市缺货时,南方公司很快就会将需要的商品送到,但合同规定货到验收合格付款。2007年1月30日超市责成南方公司为其发海蟹一批,2月1日该批海蟹运到后发现冷冻车的制冷系统出现了问题,全部产品均已融化,并发出刺鼻气味,不能再食用,为此,根据合同规定,又因该批海蟹属时令商品,不需要再
问:某超市与南方海产品经销公司(简称南方公司)有长期商品供应合同,超市缺货时,南方公司很快就会将需要的商品送到,但合同规定货到验收合格付款。2007年1月30日超市责成南方公司为其发海蟹一批,2月1日该批海蟹运到后发现冷冻车的制冷系统出现了问题,全部产品均已融化,并发出刺鼻气味,不能再食用,为此,根据合同规定,又因该批海蟹属时令商品,不需要再进行调换,因此,
政府搬迁补偿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我公司厂房最近因政府规划为居民区,需要搬迁,政府给我们搬迁补偿款500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厂房、机器设备补偿款以及搬迁费用,该部分收入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之规定: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
答: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企业(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等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拆借资金将涉及到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但只要不涉及偷逃税款,税法上是允许的,对于贷款对象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及《营业税暂行条例》
甲方将土地使用权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实际使用人发生了变化,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要交税? 答: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即使以土地投资入股,形成股权,后又将此股权进行了转让,亦不征收营业税。 1、《营业税税目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