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搬迁补偿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我公司厂房最近因政府规划为居民区,需要搬迁,政府给我们搬迁补偿款500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厂房、机器设备补偿款以及搬迁费用,该部分收入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之规定: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
答: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企业(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等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拆借资金将涉及到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但只要不涉及偷逃税款,税法上是允许的,对于贷款对象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及《营业税暂行条例》
甲方将土地使用权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实际使用人发生了变化,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要交税? 答: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即使以土地投资入股,形成股权,后又将此股权进行了转让,亦不征收营业税。 1、《营业税税目注
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超标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二
新税法下开办费怎样处理 问题: 关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没有明确规定。而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开办费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我公司是按三年摊销,还是按照会计处理口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如何处理二者的差异? 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
问: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一些尚未售出的商品房对外临时出租,请问对这些房屋可以提取折旧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临时出租的待售开发产品,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问:我企业购进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请问对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该如何认定?答: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精神,企业取得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主管税务机关首先应当根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然后与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折旧年限相乘确定。如果有关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难以准确估计,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其他
问:请问非法人的外资创业投资企业该由谁申报缴纳企业多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组建为非法人的创投企业,根据税法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可由投资各方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可以由创投企业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统一依照税法的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我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最近拟与本市的另一家企业合并成立新公司。税务局要求我公司就合并一事向其书面报告。请问,我公司有履行报告的义务吗?答:《税收征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
问:我公司在今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评比中,却没有评上A级企业。请问,纳税信用等级是怎么评的,评上A级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7月17日颁布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的规定,纳税信用等级考评的具体内容是:1.税务登记情况,包括开业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税务变更登记、登记证件使用、年检和换证、银行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