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每月不固定的提成,是算劳动报酬还是算工资?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94)089号)之规定,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
问:我公司不慎把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了怎么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你公司丢失税务登记证副本后,应在15日内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同时还应到原发证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副本;你公司丢失税务登记证属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可对你公司处二千元以上
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那么废旧物资的衡量标准是什么?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
问:企业根据税收优惠政策向税务部门申请获得退回的所得税,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收到,是否调整报告期的所得税费用?如果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收到,是否应追溯调整以前年度的所得税费用?答:企业根据税收优惠政策向税务部门申请获得退回的所得税,无论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收到,还是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收到,一律应在实
废旧物资的衡量标准是什么?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那么废旧物资的衡量标准是什么?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
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实施后,能否税前列支?如何列支?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中规定:"部分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缴纳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以及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以上政策适用于在辽宁全省以及其他省、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