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所得税征税机关是地税还是国税? 回答: 根据《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
问题: 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在纳税上有什么优惠? 回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相关规定,国家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
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税收保全? 回复: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
问题: 如果非居民企业向居民企业提供服务,且全部在境外提供,若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税务机关很难直接向非居民企业追征税款,在实际操作中是否会向境内的扣缴义务人来追缴税款? 回复: 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0.5倍~3倍的罚款。
问题: 我司税务登记证遗失,请问该如何补救?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之规定,贵司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将贵司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等内
问题: 刑法修正案(七)对原“偷税罪”做了哪些修改? 回复: 1、刑法修正案(七)用“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取代了原法律条文中“偷税”的表述。 2、刑法修正案(七)不再对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罚金标准作具体数额规定。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
问:2008年7月,我公司(内资企业,适用税率原为33%,2008年1月1日起为25%)从外资企业(被投资企业)分回利润100万元,该外资企业2007年及以前适用26.4%的税率,2008年1月1日以后适用25%的税率,且2004-2008为二免三减半期,目前分回的利润为2004年-2006年产生的利润,请问该100万利润是否需补26.4%与33%的税率差?
问:请问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什么时间截止? 答: 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7年度本市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国税所一[2008]17号)第二条关于“汇算清缴时间”之规定,纳税人应在2008年4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2008年5月底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问:由于企业偶尔涉及一些业务,我公司也向税务局纳税申报了,请问这块我们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吗?(注:有时税务局代开发票,要完个人所得税之类的,弄得开张发票多完税,税务局同志说代开发票就是这样完税的)。 答:您单位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对申请代开发票的
问:1、在公司筹建期间,原始现金投资存入银行的利息,在财务上是否应做利息收入处理?如果这样,那岂不是在筹建当年就会由于利息收入而进入获利年度了?如果为了避免上述问题,可否将利息收入直接冲减开办费?2、如果依照新的会计准则,开办期的利息收入会计处理方式是不是这样:借:银行存款;贷:管理费用—开办费(利息收入)呢?3、对于此筹建期间的利息收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