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房地产还没有完工,已经向外预售房产,请问:公司的开办费截止日期是预售房产日期还是完工交付并开具发票日期?开办费是否要到外税局审批?有些税务干部说到完工开票日再审批是否正确?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
税务登记证件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出示税务登记证?问:我公司刚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我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出示税务登记证?答: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一)开立银行帐户;(二)领购发票。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
问:我公司注册在境外,最近承包了中国国内的一个工程项目,请问我公司要办理税务登记吗?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问题: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如果纳税人有偷税行为,在偷税行为发生五年后被发现,税务机关是否只能追缴税款而不能处罚款? 回复: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法规的除外。 前款法规的期限,从违
问题:缴纳定额税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向客户开具发票? 回答:个体工商户缴纳定额税,并非意味着可以不开发票。如消费者索要发票,则个体工商户可以找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开票金额低于额定营业额,则仍然缴纳定额税,如果开票金额高于额定营业额,则应当按照实际开票金额计算应缴税款。
问题: 企业所得税征税机关是地税还是国税? 回答: 根据《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
问题: 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在纳税上有什么优惠? 回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相关规定,国家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
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税收保全? 回复: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
问题: 如果非居民企业向居民企业提供服务,且全部在境外提供,若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税务机关很难直接向非居民企业追征税款,在实际操作中是否会向境内的扣缴义务人来追缴税款? 回复: 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0.5倍~3倍的罚款。
问题: 我司税务登记证遗失,请问该如何补救?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之规定,贵司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将贵司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等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