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税网 问:某公司投资的一家公司拟终止经营进行清算,那么公司在注销税务登记之前处置原材料及产品存货在税务上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终止经营而进行清算的,其原材料或产品存货通常会做如下处置:(1)正常价格销售;(2)折价变卖;(5)抵偿债务;(4)分配给投资者;(5)赠送他人;(6)报废。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法精神,上述(1)-(5)
分包业务扣缴税款如何做账? 问:我是一家建安企业的财务人员。2004年我公司承包了某标段公路5000万元的工程建造业务,由于技术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公司又将土石方路基、路面等1000万元的业务分包给当地一建筑施工单位。根据税法规定,我公司负有代扣代缴分包业务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义务。对此,我们是这样处理的:全部由我公司(总承包企业)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建安发票,并
外资企业注册资金未完全到位时的借款利息可以列支吗? 问:我公司系由香港投资方设立的独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但在规定期内只实际到位人民币60万元,现因生产经营需要从银行借款人民币180万元。请问,该银行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可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
问:我是一家外贸企业,现受托一生产企业代理出口货物,但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无法在税务局规定的60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能否办理延期呢?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四条规定,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60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60天内提出书面合理
问:纳税人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向其中一个外国投资者借款,借款后除支付利息以外还要支付一笔手续费给外国投资者,纳税人知道利息是要缴纳预提所得税的,那么请问,手续费需不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呢?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香港××银行贷款利息征税问题的批复》([85]财税外字第264号)的有关规定,贷款协议中的所谓“安排费”、“承担费”和“代理费”
企业将自产产品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是否需要确认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问题:企业将自产产品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是否需要确认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如果需要,是否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解除个人投资创建企业挂靠关系房屋更名时是否缴纳契税? 问题: 我是一家挂靠到别企业的个人投资的企业,经政府审核后,现要独立出来,变为个人独资企业,请问这个过程是否交契税? 回复: 《吉林省地方税务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有何涉税事项? 问题:我公司已经做过竣工决算,但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入账后计提的折旧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对方分批开具发票,我公司在会计处理上应注意哪些问题? 回复: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
拆迁人与购房人不一致是否可以减免契税 问题: 关于拆迁人与购房人不一致的,是否可减免契税? 回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的规定:“二、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
企业收到的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问题:接到国外的形式发票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