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代征工商税收(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对此税收是否有专门规定?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代征税款手续费属于应税收入中的“其他收入”,且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关于代征税款手续费免税的书面文件,因此,单位取得得代征税款手续费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唯一的例外是,国家税务总局
参展补贴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我公司到上海参加展览,向省申请补贴款,在7月份收到一笔省财政局拔下来的款,账上该如果处理? 答:贵公司收到省财政的展费费拔款,是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补助。贵公司应于收到时,借:“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期末,应将“补贴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补贴收入”科目应无余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资金困难,将开发的部分房产作价,抵偿所欠施工企业单位的债务,应该如何进行纳税处理? 答:对于以房产抵偿债务,《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依据谨慎性原则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房产抵偿债务应该视同销售不动产,按“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另外,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问:会计和税法对售后回购的处理有何不同? 答:售后回购,会计上一般情况不确认收入,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视同融资作账务处理。而税法上不承认融资,而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
外资企业财务资料可以用外文记载吗?问:我是一外资企业财务会计,我公司要求我用外文记载财务帐册,请问可以吗? 答: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问: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和保证的,清偿的顺序为何? 答: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担保与第三人的保证同时存在的,因为此物的担保为债务人提供,所以物保优先于人保责任。当物的担保也为第三人提供的,则与人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共同向债权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