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正处于筹备阶段,需招聘财务人员,请问哪些职位工作人员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答: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工资、成本费
问: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何界定? 答:《外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其他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为5年。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特殊原因需采用其他折旧方法的,须提出申请,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可
问:无形资产如何计价? 答:1,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2,外购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和购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3,自行研制开发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计价; 5,非专利
问:请问税务机关为我公司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出错该怎么办? 答: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问:请问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在公开市场上回购本公司股票,属于所有者权益变化,回购价格与所对应股本之间的差额不计入损益;税法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贵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不计入
问:以融资租赁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如何计价? 答: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按合同规定的价款,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费、安装费和使用前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为原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