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公司以其自有的房产和现金出资设立新公司,占成立后新公司的100%股权。另外,A公司以其自有的其他房产增资于其控股70%的子公司。请问以上两项投资业务A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回复: A公司上述两项投资业务,均涉及“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以及常设机构的认定规则出发,境外投资者或非居民企业成立的外资有限合伙PE的纳税基本原则为:外国企业作为合伙人需要就合伙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国个人作为合伙人需要就合伙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PE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现就非居民企业作为外
案情: 甲上市公司聘请某自然人A担任其独立董事,并向其支付董事费并按照“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分析: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明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在上市公司或
案情介绍: 某跨国五百强集团公司在上海浦东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企业于2010年启动申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工作,企业的主营业务是为境外母公司和其他国外关联公司提供与关联公司运营相关的内部管理服务,包括金融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平台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等,企业认为其业务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标准中的其中一项,即属于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
公司辞退一名员工,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9000元(两个月工资),对于该员工的补偿金收入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
个人所得税法自1993年经过第一次较大改革后,又分别于1999年、2005年、2007年6月及2007年12月经历了四次改革。但从来没有像这一次个税改革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和争论。无论是普通老百姓,还是经济学者、财税法律专家,抑或其他独立人士,都对这一次个税改革赋予了极大热情和希望。这次“改革”之所以能够引起如此大的反响和民众空前火热的参与度,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合伙企业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获得的红利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虽然属于合
随着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员担任中国境内企业高管职务,其获得工资薪金后在华个人所得税问题引发用人单位的关注,中国税务总局亦发布多个税收文件对此进行规范,本文就此予以简述。 一、企业高管的界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
案情介绍: A集团在甲市设立B公司(税率25%),B公司在乙市设立C公司(税率15%)。A集团要求B公司将大部分业务转移至C公司。B公司派遣人员至C公司场所以C公司名义经营业务。 律师分析: 一、企业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必然导致税收风险 鉴于B公司在乙市投资设立C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