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生产型企业,由于供货方未能及时提供发票给我公司,故到货时没有发票。如果我公司入账时材料成本包含了进项税额则会造成成本增大,所以到货时我公司作如下账务处理(基本知道能收回发票的):按当时协商的含税价格:借:原材料待摊费用——待扣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收到发票时再作以下分录:1.如果价格不变,就直接冲销待扣进项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问:分公司和办事处的税收有何不同? 答: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分公司、办事处税收待遇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上。 从企业所得税看,办事处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也就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分公司而言
视同销售业务应纳“两税一附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依据现行税法规定,视同销售业务不仅要缴纳增值税(应税消费品还需缴纳消费税),而且要计征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两税一附加”)。《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字[1997]26号)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
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请问,对下列业务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1)购进原材料一批,专用发票上注明数量102公斤,不含税单价100元,运输途中发生正常损耗2公斤,入库100公斤,款已付,原材料增值税税率为17%。(2)一般纳税人
外贸企业丢失增殖税发票应该如何补救? 问:我是外贸公司,如果我把工厂开来的增殖税发票弄丢了怎么办?如何补救? 答:购货方企业遗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发票联一般按以下方法处理: (1)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经办税服务大厅“认证抄税窗口”人员的审核并在证明
问:如果开大小头发票情节严重的有什么法律责任吗?是不是一种变相的逃税表现? 答:分三种情况: 1、开具大小头发票但未造成他人不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