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股东单方减资时的个人所得税处理(1)自然人股东减资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第一条的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
杨薇 丁灿榕文 近日,有文章指出某境外上市的中概股(境外上市主体Y注册在开曼,实际经营管理机构在南京,VIE架构上市)股东减持后被追缴税款的案例,即“2009年至2010年,大股东FA公司(BVI公司)将所持上市公司Y的股份1.22亿股对外转让,累计所得超过18亿港元。而FA公司的上层14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于2019年1月10日发布了《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以下简称为“8号文”)。该文件明确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选择按单一投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现决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扩大
杨清/文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主要内容】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