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顾舒婷
2026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从主体、业务、票面、时限四个维度明确发票合规标准与违规情形,着力防范“开票经济”、虚开发票等问题,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体如下:
一、明确发票合规的“四大判断标准”
一是看开票、受票主体是否合规,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二是看生产经营业务是否合规,是否符合交易常识、契合“四流一致”(合同流、货物流/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是看票面信息要素是否合规,是否正确适用票种或标签,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四是看发票开具时限是否合规,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二、建立“正负面清单”双轨规则
本次发布共44条规则,其中合规开票的正面清单16条,明确合规操作标准;违规开票的负面清单28条,列明禁止性行为。负面清单明确多类高风险行为,包括“空壳企业”批量注册开票;无真实交易的“对开、环开”;虚构交易链条“空转走单”;通过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
总体而言,本次新规并未新增发票法律义务,而是通过“正负面清单”的方式,将既有规则进行结构化、显性化表达:一方面为企业提供可操作的合规判断标准,降低无意违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明确“红线行为”,强化对虚开发票、“开票经济”等行为的精准打击,从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