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相关规定,国家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给予相关税收优惠。其中: 1、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2、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
回顾2010年度颁布的与反避税相关的法律法规,国税发[2010] 75 号文《<中国政府与新加坡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被视为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文追溯实施至2008年1月1日,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该解释是国税总局首次对税收协定制定具体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并且开篇即以提醒注意的方式明确两点:1、我
案情: 某企业于2008年处置持有5年以上的股权投资,便在当年度会计核算中将该收入在5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析: 该企业将该收入在5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税的依据在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转让、
案情介绍: A公司注册于上海浦东(所得税税率20%),拟收购项目公司C公司50%股权。因收购当时A公司恰处于改制期间。经A、C公司协商一致,暂由注册在上海浦西的B公司(所得税税率25%)先行代A公司收购并持有C公司20%股权;A公司于改制后以自身名义收购C公司30%股权。其后,D公司欲整体收购C公司,A、B公司分别将名下的C公司股权直接过户
问题: 我司于2005年购置了一处商业地产,成本为1500万元,已取得发票。今年,我司拟将上述商业地产转让。请问,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如何确定?是否为购买发票上的成本价? 回复: 贵司转让2005年购进的商业地产,属于转让旧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如何有效地同时应对税局对于转让定价的管理要求与海关对于海关估价的管理要求,成为一个绕不过去而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就像是在一个跷跷板两端,而企业正处在中间,一旦失去平衡,任何一端都有可能构成风险甚至威胁。 独立交易原则,在税局和海关的运用下却有着不用的标准。从WTO组织制定海关估价规则与OECD组织制定转让定价指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