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税总局2009年发布《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税发[2009]2号),企业对《企业所得税法》之“特别纳税”条款越来越关注,特别是经常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面临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时,首
背景: W公司长期从境外进口原材料,2011年3月该境外供应商追溯下调2011年度的商品价格。由于之前货款已全部支付,境外供应商将多收的货款以退款的形式返还给W公司。境外供应商降价后产生的关税差额是否可以退还? 分析: 因境外供应商降价
案例: A公司与B公司签订出口销货合同,A提供货物,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交易。后,因开证行认为,A公司提交单据存在不符点发出拒付通知,A公司向开证行提起诉讼,要求开证行付款,并追回货物。开证行以A公司已经通过船公司将货物收回,不存在任何货物损失作为抗辩理由之一,要求法院驳回A公司诉求。 分析: 信用证下银行付款义务是否应以货物交付为前提,律
问:自然人名下境内探矿权转让,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号)之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注释中增加“转让自然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