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季背景下,以江阴法院“讨薪扣税”案为切入,本文分析多年度工资一次性发放引发的计税争议。法院要求按收入实际所属年度重新计税,体现对纳税人权益与税收公平的平衡。文章同时指出“实际取得”原则在迟延发放等情形下的适用张力,并提示汇算清缴中需关注境外收入、税收居民身份及滞纳金等风险。
杨春艳律师受邀参加股权、不动产、特殊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登记的中国实践和探索专题研讨暨上海律协非银行金融专业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季度全体会议。
十大部委联合发布《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
2026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系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新规:非目录矿种起始价按评估值与基准价就高确定;协议出让按评估值定价;取消滞纳金,改按日千分之二收违约金(不超本金);违约保证金纳入出让收益。
随着全球反避税浪潮的推进和中国税收监管的不断完善,唯有坚守合规底线,明确自身税收义务,结合自身需求搭建合理的境外架构,才能在全球资产配置中实现财富的稳健传承。